為尊重教職員工和在校學生的民主權利,使人人對學校管理都有參與權、發(fā)言權,以增強主人翁責任感,創(chuàng)造融洽、祥和、嚴肅、活潑、團結(jié)、向上的政治氛圍,依據(jù)《教育法》、《教師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特制訂本制度。
一、建立并完善教代會和校務委員會制度,充分發(fā)動教職員工積極參與學校管理,監(jiān)督各級領導成員的敬業(yè)精神和服務質(zhì)量。
二、組織中、老年教師建立“集團指導中心”,讓他們起到“參謀部”、“思想庫”的作用,有針對性地提出一些建設性、改革性的建議、措施,供學校領導決策時參考。
三、實行校長接待日、學生咨詢?nèi)铡⒑侠砘ㄗh日、校長信箱等,以此溝通教師、學生與領導之間的思想感情,建立新型的人際關系,從而改進學校工作。
四、教職工代表會議每年舉行一次,會間由校長向大會報告工作,并充分聽取教職工代表的意見和建議。職代會閉會期間,由學校工會組織代行其職能。
五、學生代表會議每年舉行一次,會間,由校長向大會報告工作,認真聽取學生代表對學校工作的意見。學生代表會議閉會期間,由學生會代行其職能。
版權所有:鄭州藝術幼兒師范學校 豫ICP備11016641號-3
招生電話:0371-66296595 13253399886 校辦電話:0371-66968309
學校地址:鄭州市管城區(qū)同慶里59號|鄭州市管城區(qū)航海路豫英路1號 郵編:450000 舊版網(wǎng)站
掃一掃關注我們